发表于2021年1月12日
各催收机构:
为更好的开展“微粒贷”不良资产清收工作,拟开展2021年度第1批委托代理催收机构选聘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有序开展,现公开征集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经营范围中具备相关业务资质,至少从事银行信贷产品代理催收业务满2年以上;如现有代理业务中有非银行类业务产品,则该类产品应无监管处罚或警示记录,无重大负面舆情。
2、公司主体及主要负责人个人无任何违法犯罪或监管处罚记录。
3、公司具备覆盖业务全流程的独立催收作业系统,制订了完整规范的管理规章制度,各项代理催收业务业绩均达到优秀水平。
发送邮件至 WLD_DHXX@webankservice.com 即可,邮件请注明“微粒贷催收机构应聘信息(2021年第1批)——公司名称”。
1、本批次信息征集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之后提交的信息将无法参与本批次选聘,邮件名称不规范的有可能导致信息被忽略。
2、如发现存在提交虚假、夸大的信息情况并经查实的,将直接取消本次及以后各批次选聘的参与资格。
3、提供资料中应包涵合作方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委托案件性质/近12月业绩排名等信息,其中排名尽可能提供佐证材料(清单加盖公章扫描件即可)。
4、选聘流程将严格依照微众银行“微粒贷”相关催收机构管理制度公平、公正进行,我行将统一邮件通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