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众银行微粒贷《微众银行隐私政策V2.1》更新公告

发表于2025年2月28日

微众银行隐私政策V2.1

本政策更新日期:2025年2月28日

本政策生效日期:2025年2月28日

尊敬的微众银行微粒贷用户(以下简称“您”):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金港街88号微众银行大厦1层、7-10层、12-21层、23-30层,联系方式:95384;以下称“微众银行”,“我行”或“我们”)重视保护您的隐私。 微众银行依据本《微众银行隐私政策》(以下可简称“本政策”或“隐私政策”)处理您在微粒贷产品项下的个人信息。此外,我行将通过本政策向您说明我行如何响应您在相关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

除非另行说明,本政策仅适用于我行基于微粒贷产品线上服务平台(即您向微众银行提出贷款审批、查看额度、申请借款等操作的在线或移动平台,如微信、手机QQ及腾讯手机管家内嵌的微粒贷板块、微粒贷微信小程序等)向您提供的服务(以下统称“微粒贷服务”或“本服务”)。如果您在使用微粒贷服务的过程中还使用到我行其他产品或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请您查阅我行其他产品或第三方的相关隐私政策或规定。

微众银行在此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政策各条款。 为了特别向您提示免责、限制责任条款以及涉及到您的权益的内容,这些条款将以字体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除非您已阅读并理解本政策各条款,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勿申请微粒贷服务。 您也可以通过微粒贷产品线上服务平台中的“帮助中心-我的合同协议”查看本政策。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行申请和使用您的哪些系统权限

三、关于Cookies技术

四、我行如何委托处理、对外提供和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五、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六、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七、您可以如何行使您的权利

八、本政策如何更新

九、我行如何处理18周岁以下人士和中国大陆境外人士的信息

十、管辖法律与争端解决

十一、如何联系我行

一、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行将在本政策所述目的、方式和范围内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如我行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目的,或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我行将以合理的方式向您告知,并在处理前征得您的同意或确保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获得同意的其他情形。

请您理解,我行向您提供的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除下述情形外,如果我行提供的微粒贷服务需要处理您的其他个人信息,或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已超出本政策载明的用途或者范围, 我行会在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前,我行将另行征求您的同意(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等本政策第五条所列情形除外)。

(一)基本业务功能所需的个人信息

为履行法定义务以及为订立、履行您与我行的微粒贷服务合同所必需,我行将处理(包括查询、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下述“处理”同义)您的以下个人信息(含敏感个人信息) 而无需取得您的同意(也相应无需取得重新同意、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撤回同意等),但我行需向您告知个人信息处理事项,且仅在必要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为了向您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我行也可能以单独的授权书等形式进行告知,但请知悉,本条第(一)款所提及的个人信息均为履行法定义务及为订立、履行与您的合同所必需,我行依法无需取得您的同意),如果您限制我行获取或处理本款所列信息,我行将无法向您提供本服务:

1.为了对您进行身份识别及实名认证,我行将处理您的 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在其他银行的银行卡开户行名称、银行卡类型、银行卡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信息、人脸信息(包括人脸图像及视频、人脸识别结果) ,以核验您是否符合您所声明的身份。为了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和验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我行可能向合法存有您信息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进行查询和比对。

2.为了落实反洗钱、反电信诈骗、关联交易管理等管控要求,我行将处理您的 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银行卡信息、交易信息 ,以核验您是否落入法律法规和政府机关所要求的防控名单或匹配相关预警信息。为了遵循法律法规和政府机关相关要求,确保您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我行可能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采取关闭授信、要求提前结清贷款、冻结账户或资金等措施。

3.为了核验您的身份、评估贷款资质及额度和利率、实施贷款三查(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开展逾期后的催收、诉讼、调解、仲裁、公证等风险防控工作,我行将处理您的以下信息,以进行风险防控:

(1)我行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获取并处理您的信用报告;

(2)我行将向您或通过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市场化征信机构及其他合法留存您信息的第三方机构获取并处理您的以下信息,以及基于以下信息对您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部分机构名单及其内容请见【附件】(根据对您的风险评估和我行的数据源情况,我行可能在下述范围中收集并处理不同信息):

a)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包括您在我行留存的电话号码、在您贷款逾期且我行无法通过您在我行留存的电话号码与您取得联系时从电信运营商获取的非留存电话号码)、在其他银行的银行卡开户行名称、银行卡类型、银行卡号码、电子邮箱、人脸信息(包括人脸图像和视频、人脸识别结果)、婚姻状况、地址信息、联系人信息(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与您的关系);

b)就业信息、职业信息、资产信息(包括资产的租赁、抵质押登记、查封冻结扣押或被强制执行的信息) 、财产信息、经营企业信息、发票信息、交易信息及财务信息;

c)社保信息、纳税信息、学籍学历信息(包括从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核查)、涉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失信执行信息、公开负面信息、履约信息、授信及负债信息、贷款资金用途信息;

d)网络信息(包括IP地址、端口号、网络类型、网络标识符、网络行为特征)、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标识符、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运营商信息、设备安全使用和风险信息)及地理位置(经纬度)。

4.为了实现向您提供的借款服务、还款服务、交易历史查询,

(1)我行将收集并处理您的借款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借款金额、借款起始日期、借款终止日期、放款时间、借款用途、收款银行卡开户行名称、银行卡类型、银行卡号码、预留手机号、验证码;

(2)我行将收集并处理您的还款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还款计划、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银行卡开户行名称、银行卡类型、银行卡号码、预留手机号、验证码。

5.基于本服务的产品特点,我行还将根据《个人信息使用授权书》收集并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银行卡信息、身份证影印件、ip地址、手机号归属地、身份证户籍地址、操作系统版本以及财付通支付账户、微信/QQ即时通讯帐号的安全使用和风险信息、脱敏加密后的设备信息、运行状态)以实现本服务。

6.为了保证您在客户端能够正常使用基本业务功能,我们将在您使用微众银行服务时,收集您使用微众银行服务产生的日志信息、网络信息(包括IP地址、端口号、网络类型、网络日志、网络标识符、网络行为特征)、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标识符、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运营商信息、硬件参数信息)。

(二)拓展业务功能所需的个人信息

为了向您提供更为方便、快捷、顺畅、个性化的服务,我行将获取并处理以下个人信息,如果您拒绝我行获取或处理,将导致这些功能无法实现,但不影响您使用微粒贷服务的基本业务功能:

1.当您与我们客服人员联系时,为确认是为您本人服务,我行将收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对您进行身份核验。为保障服务质量,更好的为您解决问题,我们会以通话录音及人工录入的方式记录您的沟通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通话记录)。 为向您反馈结果,我们会收集您提供的姓名、联系方式。如果您拒绝我行获取并处理,会导致您无法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或客服团队无法记录与您的通话或将处理结果反馈您,但不影响您使用基本业务功能。

2.当您需要开立证明、流水类材料时,我们会收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用于接收开立的材料。如您拒绝提供,我们将无法将材料送达至您,但不影响您使用基本业务功能。

3.当您使用微粒贷服务时,为给您提供更优质的体验,我行将收集您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历史授信信息,用于通过短信、电话向您推送产品优惠、授信变动、用户福利等通知。在您添加我行企业微信客服为微信好友或订阅关注微粒贷小程序/公众号后,我行还会通过企业微信好友、微信小程序、公众号向您发送上述通知。

当您不希望接收上述通知时,可通过以下方式退订:

(1)短信回复R;

(2)拨打我行客服电话95384;

(3)删除企业微信好友或取消订阅关注微信小程序/公众号。

退订后,您将无法接收上述渠道推送的相关通知,但不影响您使用微粒贷服务的基本业务功能。

(三)第三方SDK或服务说明

我行提供的某些服务和(或)产品功能可能由我行的第三方合作伙伴提供或由我行与合作伙伴共同提供,只有通过该第三方SDK或服务处理您的信息,我行才能实现相应功能。第三方SDK或服务提供方会基于向您提供功能或服务之必需获取相应权限及信息。 如您拒绝第三方在提供服务时收集、使用或者传递必需的权限及信息,将可能会导致您无法使用第三方的相应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行提供的其他服务。

对于您在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时主动提供给第三方的相关信息,我行将视为您允许该第三方获取必需的权限及信息。对于您在使用第三方服务时产生的信息,应由您与该第三方依法约定上述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事项。第三方提供的服务由该第三方独立运营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因第三方所提供服务或其使用您的信息产生的纠纷,或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协定,或您在使用其服务过程中遭受的损失,请您与该第三方协商解决。对于需由第三方解决的问题,我行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推动第三方解决。

SDK或第三方服务名称 第三方名称 联系方式 处理目的 处理方式 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 隐私政策链接
腾讯云音视频SDK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0755-83765566 提供视频客服服务 收集、存储、分析 客服视频信息 https://cloud.tencent.com/document/product/647/57574
腾讯优图人脸识别SDK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0755-83765566 提供人脸认证服务 收集、存储、分析 人脸图像和视频、人脸识别结果 https://privacy.qq.com/policy/tencent-privacypolicy

二、我行申请和使用您的哪些系统权限

在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我行无法直接申请和使用您的系统权限,只能通过微信、手机QQ、腾讯手机管家申请和使用的下列系统权限获取相关信息。您可以通过在您的手机、平板电脑等登录设备的设置中对系统权限进行设置,从而限制我行获取相关信息。 但是请知悉,如果您对微信、手机QQ、腾讯手机管家的权限进行设置,也可能影响您使用微信、手机QQ、腾讯手机管家的其他功能或服务。

(一)基本业务功能所需的权限

为向您提供本服务之必需,我行将向您申请获取以下权限,如果您拒绝,我行将无法正常向您提供本服务:

权限名称 处理目的 处理方式 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
网络通讯权限(iOS、Android) 为了向您提供本服务,我行与客户端进行网络通讯 收集、存储、分析 IP地址、网络信息(运营商/WIFI)
相机、相册权限(iOS、Android) 为实现身份识别、完善客户信息功能,需拍摄您的人脸、身份证等图像或视频或读取您相册内储存的图片或视频 收集、存储、分析 客户拍摄、上传图片/视频时,获取客户指定的图片/视频
读取及写入存储权限(iOS、Android) 为了保障本服务的稳定运行,当您启用本服务时,需读取、缓存您使用本服务的信息 收集、存储、分析 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文本、图像、视频及日志信息

(二)拓展业务功能所需的权限

为了向您提供更为方便、快捷、顺畅、个性化的服务,我行将向您申请获取以下权限,如果您拒绝,将导致这些功能无法实现,但不影响您使用本服务的基本业务功能:

权限名称 处理目的 处理方式 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
相机、相册权限(iOS、Android) 为实现视频客服服务功能,需开启实时拍摄或图片/视频上传 收集、存储、分析 读取视频客服服务所需的图片/视频
麦克风权限(iOS、Android) 为实现视频客服服务功能,需读取您的麦克风权限 收集、存储、分析 读取视频客服服务所需的语音

三、关于Cookies技术

当您使用本服务时,我行会使用Cookies技术并且为您分配一个或多个“Cookies”。Cookies文件将保存在您的设备终端的内存上,服务端仅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读取您的Cookies文件。您在关闭本服务时,Cookies文件也将随之删除。

我行使用Cookies技术用于以下目的:

1.缓存登录信息。本服务会保留您的登录信息,以便于您切换使用其他App后继续保留本服务的登录状态,而无需重复输入信息进行登录。

2.了解并协助解决问题。我行可能会通过Cookies技术来了解并协助排除您在使用客户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我行如何委托处理、对外提供和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委托处理

我行可能委托第三方(如接受我行委托提供客户服务的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机构、提供贷款催收的机构、提供诉讼处理的机构、提供调解处理的机构、提供仲裁处理的机构、提供公证处理的机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委托行为将不会超出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我行已征得您授权同意的范围或遵守本政策第五条所列情形。 对我行委托的第三方,我行会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并与第三方签署合同,要求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本政策以及我行其他保密和安全要求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对第三方进行监督。一旦发现第三方存在未按照委托要求处理个人信息,或未能有效履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责任的行为的,我行将立即制止相关行为,且采取或要求第三方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如更改口令、回收权限、断开网络连接等)控制或消除个人信息面临的安全风险。必要时我行将终止与第三方的业务关系,并要求第三方及时删除从我行获得的个人信息。

(二)对外提供

如果为了向您提供服务或应您的请求而需要将您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在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前,我行将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等本政策第五条所列情形除外)。 我行将评估该第三方收集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并依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措施。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的,我行会事先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并与第三方签署合同规定其责任和义务。 一旦发现第三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与我行约定处理个人信息的,我行将立即制止相关行为,且采取或要求第三方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如更改口令、回收权限、断开网络连接等)控制或消除个人信息面临的安全风险。必要时我行将终止与第三方的业务关系,并要求第三方及时删除从我行获得的个人信息。

除非另行获得您的同意或为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机关的要求外,我行在微粒贷服务下仅在以下情形中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1.为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我行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政府机关相关要求在交易满足反洗钱、反欺诈、关联交易管理等规则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及其分支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及其派出机构、公安部(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及地方公安机关提供您的个人身份信息交易信息,以便相关政府部门履行其行业监督、安全防控职能。

2.为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我行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客服电话:400-810-8866)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您的个人基本资料信息信贷交易信息(包括不良信息,如有),进而形成信用记录、信用报告或信用评分实现国家机关、其他个人和机构对您的信用进行依法查询和/或对您提供服务或进行限制。

3. 为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我行在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分担合作时,应依据法律法规向保险公司提供本政策第一条第(一)款所列的个人信息种类。我行向保险公司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的,您可以在微粒贷“帮助中心”中了解保险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4. 为订立、履行您与我行的微粒贷服务合同所必需,基于本服务的产品特点,我行可能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本政策第一条第(一)款所列的个人信息种类以便合作金融机构按本政策第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处理方式、处理目的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为您提供本服务。我行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的,您可以参见贷款申请页面、贷款合同以了解具体的合作金融机构名称、并在微粒贷“帮助中心”中获得合作金融机构的联系方式。

(三)合并、分立、解散、收购、业务/资产转让、业务/资产重组或破产清算时的个人信息转让

当我行发生合并、分立、解散、收购、业务/资产转让、业务/资产重组或破产清算等变更时,我行将:

1.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2.如发生主体变更的,变更后的公司应继续履行我行的责任和义务,如变更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应重新取得您的明示同意;

3.如破产且无承接方的,对您的个人信息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四)公开披露

我行不会对外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征得您的单独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下情形中,我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不必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 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无需征得您同意的情形。

六、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存储

我行将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大陆境内。 我行不会将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传输至境外。

我行将根据本政策的规定在您申请和使用本服务期间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存储及所规定的处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您另行同意外,为满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有权机关或客户或其近亲属提供查询或证明服务、内部合规审计、可能的诉讼和投诉处理需求,我行将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以及在停止业务关系或申请该服务被拒绝后5年内存储,并为前述目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同时我行也将对您的个人信息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进行保护。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个人信息存储有更长的保存期限规定的,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行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如果我行终止本服务或运营,我行会提前向您通知,并在终止本服务或运营后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为履行我行的法定义务所必需等本政策第五条所列情形除外。

(二)保护

1.为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行会在现有技术水平下采取符合法律法规及业界标准的物理、技术和行政管理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来降低丢失、误用、非授权访问、披露和更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传输层数据加密、防火墙、物理访问控制以及信息访问授权控制。 我行也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我行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非确需延长保留期或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我行对信息安全设立了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在我行建立信息安全管理机制,组织落实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度,以及建立信息系统安全技术防御体系,应对信息系统主机入侵、网络DDOS攻击和WEB应用攻击等威胁。 我行也制定了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确保我行能够及时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响应,组织或在应监管机构的要求配合开展调查,采取相应处理和整改措施,加强后续防范。

3.我行信息安全管理部门会定期评估和分析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检查信息安全规范、流程及配置基线等的执行情况,监控我行可能遇到的互联网威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此外,我行也不定期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委下属机构或派出机构的指导及检查。

4.针对个人信息的处置,我行对访问个人信息设置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和监控机制,对确有需要处理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采取最小必要授权原则,也通过签署劳动合同、发布规章制度、系统流程提示等手段要求可能接触到个人信息的所有人员履行信息安全及保密义务。 我行也对所有人员持续提供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的培训和法律法规宣导,并定期组织信息安全考试。

(三)风险提示

1.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行将尽力确保或担保您发送给我行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行的物理、技术防护设施遭到破坏或管理不当,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行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行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 我行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行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行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此外,请您妥善保管好您的微众银行账户和密码信息,这是识别您身份的重要信息。一旦您泄露了前述信息,您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对您产生不利。如您发现您的信息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您立即和我行取得联系,以便我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我行建议您使用复杂密码,并注意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七、您可以如何行使您的权利

(一)查阅、更正及补充

1.您使用本服务发生借款时,可以通过借款页面查阅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为了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您的个人信息会进行脱敏展示。

2.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可以通过借还记录查询您的历史借还款信息。

3.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可以更换绑定的银行卡,您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会更新为绑定银行卡对应的手机号码,为了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您的银行卡号会进行脱敏展示。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的考虑,您应通过验证方可修改您已绑定的银行卡。

4.您可以拨打我行客服电话95384,按照人工客服提示办理。

(二)关闭微粒贷服务

请注意,当且仅当您关闭微粒贷授信额度后,我行才停止为您提供微粒贷服务,否则即使您未实际借款,我行也在向您提供授信服务等。在您已经结清微粒贷借据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微粒贷公众号/拨打我行客服电话95384,要求关闭微粒贷授信额度,关闭后我行将停止为您提供相关服务,但我行将仍然为您保留微粒贷入口,以便您重新启用微粒贷。

(三)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在符合以下情形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我行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我行将及时响应您的请求:

1.我行对您的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如关闭微粒贷服务);

2.我行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3.(针对拓展业务功能)您撤回此前向我行做出的同意;

4.我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删除个人信息的情形。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行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当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我行将应您的请求立即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的行为,并通知第三方及时删除; 当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个人信息的,我行将应您的请求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四)撤回您的授权同意

针对基本业务功能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均为履行法定义务及为订立、履行与您的合同所必需,您无法撤回授权同意,但我行将仍然严格遵照本政策第一条至第六条的规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针对拓展业务功能所处理的个人信息,您有权决定我行是否继续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以向您提供拓展业务功能, 您可以拨打我行客服电话95384申请停止授权,停止授权后您无法再使用拓展业务功能。当您撤回您的授权同意,不会影响我行此前基于您授权已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五)约束信息系统自动决策

在某些业务功能中,我行可能仅依据信息系统、算法等在内的非人工自动决策机制做出决定。如果这些决定显著影响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要求我行做出解释,我行也将提供适当的救济方式。

(六)复制或转移您的个人信息

您可以拨打我行客服电话95384要求复制/下载您在我行产生的交易信息,如交易流水等,我行将及时提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请求我行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第三方,如果转移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下,我行将向您提供转移的途径。

(七)已故用户亲属的权利

除非已故用户生前另有安排,我行保障已故用户的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对已故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的权利,具体响应方式参照前述规则执行。

(八)响应您的请求

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查阅、复制、更正、补充、转移或删除您的用户信息,或您需要查阅、复制、更正、补充、转移或删除您在使用我行服务或功能时所产生的其他用户信息,或您认为我行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与您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约定,您均可通过本隐私政策中的联系方式与我行取得联系。 为保障安全,我行可能需要您以人脸核验或其他方式验证您的身份。我行将在收到您反馈并验证您的身份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您的请求。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下情形中,我行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我行履行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授权同意的;

7.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涉及商业秘密的。

对于您的合理请求,我行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过合理限度的请求,我行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行可能予以拒绝。

八、本政策如何更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及服务运营的需要,我行将对本政策不时地进行修改。未经您明确同意,我行不会削减您按照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行会及时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当本政策将发生重大变更时,我们将及时更新本政策,并采取消息通知、官方平台公示等方式及时通知您,并征得您的同意(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等本政策第五条所列情形除外):

本政策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行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我行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个人信息对外提供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我行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6.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如果我行对本政策做出变更,我行将发布变更后的本政策,并更新本政策顶端的“更新日期”。

九、我行如何处理18周岁以下人士和中国大陆境外人士的信息

本服务面向18周岁及以上人士,暂不支持18周岁以下人士使用本服务。

如果您为18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大陆境外人士,我行暂不支持您使用本服务。本政策中的“中国大陆境外人士”是指未持有有效的中国大陆境内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人士。

十、管辖法律与争端解决

本政策的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若您与我行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微众银行住所地(即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如何联系我行

如您对本政策存在任何疑问,或任何相关的投诉、意见,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行:

1.拨打我行的客服电话95384联系我行人工客服;

2.通过本服务“帮助中心-在线客服/联系客服”咨询人工客服或寻求我行智能客服机器人的帮助。

3.我行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小组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您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privacy@webank.com的方式与其联系。

在受理您的问题后,我行会及时、妥善处理,一般情况下我行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 完 —

附件:部分数据信息机构名单及其内容

1.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个人征信授权书(百行)》

重要提示: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本授权书。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授权书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减轻被授权人责任,或限制您权利的条款,相关条款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充分注意。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百行征信”,联系方式:4000071100)是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成立和运营的持牌个人征信机构,本授权书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拟定。

本人向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作以下授权:

一、本人同意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被授权人”)在办理以下涉及到本人或与本人有关的业务时,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百行征信查询、使用本人的信用评价类信息:

1、审核本人授信及贷款申请的;

2、审核本人作为被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借款人的;

3、受理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授信、贷款申请及贷后风险管理时,需要查询本人作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或关联方的信用状况的;

4、受理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法人、商户或其他组织的特约商户开户申请,需要查询本人信用状况的;

5、处理贷后管理事务(包括贷款额度授予后对额度的管理),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6、处理本人征信异议的。

二、本人同意百行征信基于开展征信业务目的,有权向被授权人和合法留存本人信息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司法、教育、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通信运营商、银联、社保、公积金、税务、民政、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平台、行业协会等合法留存本人信息的第三方机构等)查询、核实、收集如下信息:本人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可能对本人产生负面影响的不良信息。本人同意 百行征信采集本条约定的前述信息之前,本人已经理解并知悉提供该等信息可能会对本人产生的影响。

三、本人同意百行征信有权对从合法留存本人信息的机构采集的本人信息进行存储、整理、保存、加工,并将采集的信息或信息处理结果提供给经本人授权的第三方使用。

四、信息查询、保存期限

1、信息查询期限:本授权书项下被授权人查询本人信息的期限自本人确认本授权承诺之日起至本人在被授权人处所有相关业务终结之日止。

如下情形视为本人与被授权人的业务未终结:本人在被授权人处有信贷余额或有授信额度、本人提供担保的授信业务有信贷余额或有授信额度、本人尚有未结清款项。

2、信息保存期限: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

五、授权人声明

本人已知悉并理解本授权书所有内容(特别是加粗字体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自愿作出上述授权。

2.朴道征信有限公司:

《个人征信授权书(朴道)》

本人同意朴道征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service@pudaocredit.cn)基于为本人与被授权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活动提供信用服务的目的,可向被授权人和有关部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司法、教育、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通信运营商、银联、易宝、宝付、通联、社保、公积金、税务、民政、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平台、行业协会等合法留存本人信息的第三方机构等)查询、核实、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本人能够用于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包括可能对本人产生负面影响的不良信息,并可将上述信息在本授权书所列的用途范围内向被授权人提供。上述信息的保存期限为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时间,其中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

授权人已知悉本授权书所有内容的意义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自愿做出上述授权,本授权申明是授权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元素征信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授权书(元素)》

本人同意元素征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010-82602070)基于为本人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被授权人”)之间的金融活动提供信息核查服务,可向有关部门、单位等合法留存本人信息的第三方机构查询、核实、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本人担任经营者、投资人或合伙人的企业的工商信息、经营信息及本人在前述企业的任职信息,并可将上述信息在本授权书所列的用途范围内向被授权人提供。

授权人已知悉本授权书所有内容的意义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自愿做出上述授权,本授权申明是授权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4.学信网:我行将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学信网)处理您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5. 电信运营商

《信息授权书》

本人同意电信运营商(详情如下)基于为本人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被授权人”)之间的金融活动提供还款履约提醒相关电话号码查询服务,在您贷款逾期且被授权人无法通过您在被授权人留存的电话号码与您取得联系时,被授权人可以通过向电信运营商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查询您于电信运营商保留或产生的其他电话号码,用于被授权人与您建立联系。您同意并授权电信运营商向被授权人提供上述联系方式。

电信运营商包括:

1.中国移动,联系方式:fintech@cmsr.chinamobile.com

2.中国电信,联系方式:vip88991111.gd@chinatelecom.cn(仅限此服务)

3.中国联通,联系方式:hqs-unicomlaw@chinaunicom.cn

授权人已知悉本授权书所有内容的意义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自愿做出上述授权,本授权申明是授权人真实的意思表示。